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执委会出台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04-26
为切实做好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档案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和移交到位,完整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省运会从申办、筹备到举办的历史全貌,近日,22届省运会执委会办公室出台了《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省运会各部室、各分赛区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省运会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执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部室、各分赛区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确保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及时收集和按时归档。《管理办法》对22届省运会各部门文书、照片、声像、实物、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整理方法及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对档案的归属和移交作了明确要求。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全面做好省运会档案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奠定了扎实基础。
本文来源:淄博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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